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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网络暴力”也要综合治理

消除“网络暴力”也要综合治理

近日,有两则新闻值得关注,一是河南律师王永建因在网上发表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他以监管不力为由将该网站告上法庭。二是韩国知名影星崔真实在家自杀身亡。据韩国媒体报道,导致崔真实自杀的直接诱因,很可能与网上流传的一些不实传言有关。

  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同样如此。一方面,它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是人类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它的出现改变了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学习和工作带来极大便利。另一方面,一些网友的不负责言行,又给人们带来烦恼,有时甚至是灾难,崔真实的悲剧就是一例。

  近年来,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屡见不鲜。铜须门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死亡博客事件等,综观这些事件,当事人无一例外都遭到了网民的谴责、辱骂,有的甚至遭到死亡威胁,网络暴力等不文明行为,实在可怕。

  网络暴力为什么会出现?很大程度上源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当前,我国网络还未实行实名制,任何网友都可以采用匿名的方式自由发表言论。此外,网站监管不力也是一个方面。一些网站为追求所谓的点击率,吸引更多的人气,往往对网民发表的言论不加严格管理,任其谩骂、发泄。

  宽松、自由的环境,对于网络健康发展是一件好事,对于网民思想交流来说,更是一件幸事。这种宽松的自由环境,也是对网民道德素质的一种信任。但有些网友却误解了,错以为匿名发言就可以肆意胡言,毋须为自己的言行承担道德、法律责任;个别素质欠缺、动机不纯者更是乘机胡言乱语、造谣中伤……

  网络暴力等不文明行为,不但伤害了当事人,而且极大破坏、污染了网络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绝大部分网友的利益,以至于一些网友在发表某个讨论话题时,不得不赫然写着“拒绝谩骂”等警示话语。可见,拒绝网络暴力、文明上网,正日益成为广大网民的共识。

  如何终结网络暴力,让网络纯净起来?宣传教育、强调自律是一个方面。为净化网络环境,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2006年4月9日,北京地区十四家网站联合向全国互联网界发出文明办网倡议书,该倡议得到中央主要新闻网站强烈响应和支持。2008年9月,中央主要新闻网站及一些门户网站,又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推出 “反对网络暴力” 专题,义正词严向网络不文明现象说“不”。但加强监管,从法律层面为网络文明提高制度保障更为重要。据报道,韩国影星崔真实自杀后,韩国政府正积极着手修订严惩网络不实留言的法律,欲制订“崔真实法”。而在今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就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

  拒绝网络暴力、自觉文明上网,这是每个网民理应坚守的道德情操;加强网站管理、铲除网络暴力的生存传播空间,更是网站管理者应积极承担的社会职责。只有多管齐下,中国的互联网才会健康发展,网民才能真正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与愉悦。

对“猥亵门”的网络监督 必须进行到底

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酒后拖女童进厕所。此前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的说法,遭到深圳警方否认。受害小女孩暂停了学业,受害人家属拒绝和解。目前,林嘉祥已回到深圳接受警方调查。

  “猥亵门”事件被曝光并引发全国舆论的广泛关注,网络监督的力量功不可没。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事发之时受害女孩的家长就已经报警,随后双方被警察带走调查,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结果,甚至连肇事男子的身份都没有搞清。直到10月31日视频现于网络,引发网民的愤怒进而展开“人肉搜索”,“北京高官”的真实身份才得以完全曝光,此案也才真正受到重视。

  警方既然已经接手此事,事发时的酒店录像自然也就被赋予了法律上的证物意义,而不再纯粹是酒店的私有物品。此外由于网络的传播,这段录像事实上已经随处可见。然而尽管如此,录像竟然能在警方和公众的眼皮底下神秘失踪,究竟是何方神圣才有如此的能力和胆量呢?

  这不能不让人回想起事发时林副局长的狂言:“我就是这么干了,怎么样?”“你知道我是谁吗……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许真正激怒公众的正是这些嚣张的语言。猥亵女孩本已很可恶,然而面对恶行竟然毫无羞愧之色,反而大言不惭,事实上已经在挑战着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

  站在现在的角度审视这些狂言厥词,不能不让人担心,这究竟是林嘉祥个人的无知无畏,还是事实上他确有这些“能力”,乃至不自觉地流露呢?不仅是录像的诡秘失踪,事件的进展也让人颇多疑惑。深圳海事局已经表示对林停职处理,为什么他却依然能在上海开会?录像虽然无法记录下厕所内的情况,但是录像只是证据之一,没有记录就能等同于证据不足吗?林嘉祥狂妄的“我就是干了,怎么样?”和“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的自述,难道不是对自己丑恶行径的不打自招吗?为什么不从这个角度再行认定证据?

  网络的监督力量在这起事件的曝光和处理之初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应该警惕事件责任人利用时间推移造成的公众心理懈怠逃避或者减轻惩处。继续关注此事、监督此案,不仅是对受害人负责,也是对网络监督质量和效果的最终检验。网络只是实施监督的载体,网民的背后,每一位了解事实的旁观者、有援助能力的法律工作者,乃至每一个有责任心的媒体、有良知的公民,都应该自觉加入到网络监督的队伍中来。
网络监督的力量功不可没!

谁封锁了谷歌的网络相册呵?!

 太过不分青红皂白秧及池鱼了罢!
 我老汉想看看远方孙儿的照相也被“暴力”了哟!

 谁帮我向领导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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